補貼通知|福建省開展補貼機具資質采信第三方檢測報告試點的補充通知
2022-08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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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提示:關于開展補貼機具資質采信第三方檢測報告試點的補充通知各市、縣(區(qū))農機化主管部門,各有關檢測機構、生產企業(yè):根據《農業(yè)農
- 地區(qū):福建
關于開展補貼機具資質采信第三方檢測報告試點的補充通知
各市、縣(區(qū))農機化主管部門,各有關檢測機構、生產企業(yè):
根據《農業(yè)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<2021—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>的通知》(農辦計財〔2021〕8號)、《福建省農業(yè)農村廳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(fā)<2021—2023年福建省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>的通知》(閩農規(guī)〔2021〕3號)和《福建省農業(yè)農村廳關于開展補貼機具資質直接采信第三方檢測報告試點的通知》(閩農機函〔2022〕453號)等部署要求,現就試點工作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:
一、接收相關檢驗檢測機構備案材料的有效日期截止2022年8月22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二、截至2022年8月11日,我處已接收國家農機具質量檢驗檢測中心(中國農業(yè)機械化科學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)、浙江省機電產品質量檢測所有限公司和福建省農業(yè)機械化研究所(福建省農機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站、福建省泵類產品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站)等11家檢驗檢測機構的備案材料,詳見附件。
上述檢驗檢測機構的備案材料若有補充,接收有效日期截止2022年8月22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三、我處擬于2022年9月上中旬組織專家,審核相關檢驗檢測機構的備案材料,并予以公示。
四、輔助駕駛系統(tǒng)等北斗產品技術含量高、檢測相對復雜。為強化信息化設備檢測管理,提升北斗產品的精確度,相關備案評審工作未來將邀請部級專家指導。
附件:已接收備案材料的檢驗檢測機構名單
福建省農業(yè)農村廳農業(yè)機械化管理處
2022年8月11日
附件下載:
關于開展補貼機具資質采信第三方檢測報告試點的補充通知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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